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地点: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2024年度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序及合格线依次递补。
现场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2024年度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直接访问http://60.216.53.72:8585/登录并下载)。
2.学历学位材料
(1)社会考生
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24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现阶段教育的毕业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已取得的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
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能顺利毕业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或辞职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过期视作弃权。
6.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
7.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同时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均无法体现专业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其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9.可提交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兼职证书、个人简历、进修证明等(非必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8699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山东省泰山医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