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内容节选自《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部分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其他单位部分有删减,增加部分做【】特殊标记。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泰山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省直三级老年病专科医疗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干部疗养保健基地,是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占地面积160余亩,建筑面积7.2万㎡,职工近600人,编制床位726张。2022年,医院投资2.1亿元新建业务楼和配套楼,项目即将完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全院总床位数将突破1200张,其中医疗床位800张,疗养和养老床位400张。
医院开设11个内科科室(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睡眠医学中心、眩晕脑血管病中心、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肿瘤内科);6个外科专业(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麻醉科、疼痛科);开设疗养保健部、重症医学部、健康管理中心等业务科室,同时设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医技科室。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是山东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重症医学部是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历经70年的发展,医院逐渐形成以老年病、慢性病为基础,以心脑血管病为重点,以疗养康复为特色,以健康管理为平台,以中西医结合为手段,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品牌,成为“北京阜外医院心脏重症协作单位”,“北京天坛医院卒中诊疗、眩晕诊疗协作单位”。医院先后与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北京武警总医院等建立专科联盟,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医院管理先进单位” “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党组织” “山东省干部保健工作先进集体”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泰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2021〕6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泰山医院招聘26名初级卫生类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http://dva.shandong.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2.查询时间:2022年7月3日9:00—7月9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https://www.sdygzx.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2年7月8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3日9:00—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用人单位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7月3日9:00—7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于2022年7月13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0分钟,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A类(综合类)、B类(医疗)、C类(药学)、D类(检验)、E类(中医)、F类(护理)、H类(预防)七个类别。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省泰山医院】符合青年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我院相关人才补贴,详见《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2)。具体补贴标准,以现场确认为准,详情可电话咨询。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网站发布。
七、其他事宜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65919
监督电话:0531-51766076(省卫生健康委)、0531-51787659(省退役军人厅)
【省泰山医院咨询电话:0538-6232013】